講座活動
1995年適逢蕭同茲先生101歲冥誕,時任蕭同茲先生文化基金會董事長葉明勳先生,特地邀請海外傳媒學者李宜培先生返台,於世界新聞傳播學院以「圈中人談圈中事」為主題,談民初以來中文新聞界的演變與中央社的沿革,並以此追念蕭同茲先生之精神與情操。
作者簡介:李宜培先生畢業於上海聖約翰大學,曾任蔣宋美齡的英文秘書、中央社編輯部主任、分社主任、泛亞通訊社總編輯、星島日報海外版主編等職。
蕭同茲先生文化基金會董事長葉明勳先生要我來談談新聞界的事。回想民國二十五年七月自己踏出燕京大學,從北平到南京中央通訊社求職的那天算起,已整整過了六十年,自己在新聞圈子裡也待了四十八年,其中三分之一的時間在國內,三分之二時間在香港及菲、韓地區,由國營的中央社轉到純民營的泛亞通訊社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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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註)泛亞通訊社於1954年在香港註冊成立,有別於較早兩年在東京創立的泛亞報聯社(PANA)。兩社音同,字相近,創辦人又同為中央社前東京分社主任宋德和,故常引起外界混淆。實則泛亞社每日發東南亞及太平洋地區新聞稿,中文作業,總分社人員俱華籍;較早創立的泛亞報聯社則每星期發英文航訊一次,每地訂戶限為一家,職員有中、日、菲、馬、印、巴、印尼人,未及兩年,調整內部,總編輯吳嘉棠去職,航訊停辦,專營新聞照片業務,以迄於今。作者於泛亞社正式發稿之日起,即為總編輯。1969年,宋病故,作者兼代社長職;1978年,泛亞社自動結束。外傳「最後賣給日本人」一節,絕非事實。
,再轉入報社,兼在香港中文大學三院校成員之一的新亞學院新聞系任教十年。現在退休居美已十年,回首前塵,深覺新聞工作是不自覺的一種研究工作,跟史學、法學、工商學、科技學的研究,在本質上一樣。它的研究對象是人、社會、國家,甚至一地區,是廣泛籠統的。因為是研究工作,所以很自然的會以採(蒐集資料)為起步,以評(論斷)為終結。編是整理資料,譯是介紹或取材於外來的資料,俱是中途站。
在圈中工作了幾十年,難免有些難忘的體驗:
一是:除了極少數人外,中外新聞同業都不會以無冕王自居。他們時遭別人謾罵、利用、捉弄、還有被威脅迫害的可能,何來帝王之尊?他們明白自己雖有傳稿資訊的力量,使見不得光的事物曝露出來,但記者在本質上是平凡的,沒有什麼了不起。
二是:新聞的獨立立場與中立立場有別,前者是為大眾發言,後者是不問是非,不置可否。獨立立場要堅定持久,才會獲得大眾的了解、認同。
三是:東方記者比較收斂,很少會犯下一般西方記者求名心切的幼稚病。我這一生接觸過的西方記者(多半是美記者)不少,有的確是見識廣、觀察敏銳,但有許多,尤其是初出道的,卻不知天高地厚,每到一個陌生地區作旋風式的十天半月訪問後,就憑皮毛觀察連續寫出幾篇報導,甚至大膽到出版一本巨著,為了早日成名,他們不惜誤導大眾,從不臉紅。
二是:新聞的獨立立場與中立立場有別,前者是為大眾發言,後者是不問是非,不置可否。獨立立場要堅定持久,才會獲得大眾的了解、認同。
三是:東方記者比較收斂,很少會犯下一般西方記者求名心切的幼稚病。我這一生接觸過的西方記者(多半是美記者)不少,有的確是見識廣、觀察敏銳,但有許多,尤其是初出道的,卻不知天高地厚,每到一個陌生地區作旋風式的十天半月訪問後,就憑皮毛觀察連續寫出幾篇報導,甚至大膽到出版一本巨著,為了早日成名,他們不惜誤導大眾,從不臉紅。
六十年來中文報業的演變
今天我就以圈中老兵身分,報告海內外中文報業近幾十年來的發展和報界的一些往事。
自民初以來,報業發展有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的報紙屬於黨派報紙,除少數幾家外,都各具政治背景,著重論政,讀者多寡,並不在意。第二階段是報業企業化,逐漸擺脫政治背景,著重資訊傳播,也著重牟利,力求擴展銷量。企業化的報紙有了成就之後,本身就變成財團,也就發展為目前階段的財團報業。
演變過程是曲折漸進的,財團化報紙出現之後,停留於黨派報階段的報紙仍可與之並存,不會壽終正寢。今天大陸上所有媒體還滯留在黨派報的階段,黨色彩之濃厚則未必齊一了。海外的中文報多半一開始就從企業化的階段起步,有許多家已成為財團了。始終未能晉入財團階段的,在美、歐、星、泰、菲地區尚可生存,在香港地區則不是關門,就是等人來收購。香港地區的另一特殊現象是,已經成為財團的報紙,也自願被人收購。這是因為九七在即所致。
報業一旦財團化,從來沒有新聞工作經驗的富豪、挾其驚人巨資,伸足向新聞圈插了進來。我們這一行本無專利權,也不像教育、醫療、律師等行業,須符合規定的條件才可以做。任何人只要有錢有膽,都可以當報館或其他傳媒的大老闆。以香港的情形為例。去年有一位姓黎的成衣業大亨以十億港幣辦了一家叫做「蘋果日報」的大報。以折合一億三千萬美元的資本來辦一家中文報,真是前所未聞。黎老闆與大陸不但毫無關係,而且搞到水火不容。香港回歸中國已迫在眉睫,據傳他已心中有備,擬妥轉赴美洲發展的計劃了。
財團化之後,還會變嗎?會,必定會。至於什麼時候變,是不是台港地區的報業先變,就沒有人知道了。美國印刷媒體有不少老早已經是大財團,迄今還未進一步演變,而電子媒體則變成少數幾個與圈外有關的巨無霸凝聚體(mega con-glomerate)了。去年四大電視公司在短短期間內,就聽任四個大得可怕的財團插了進來。有線新聞CNN與西屋電器公司合作;國家廣播電視公司與微軟公司掛鉤;美國廣播電訊公司與巨無霸的娛樂業財團聯手。西屋和微軟都是核能和核武器的巨額投資者,微軟的老闆比爾‧蓋茲更有爭奪網路霸主的野心。這種情形,對可憐的人類是禍是福,就由大家去判斷好了。財力集中於少數集團之手,已經不妙,資訊傳播的總體力量再操在它們的手裡,後果如何,就不敢想像了。
對於這種可怕的情形,歐洲國家正竭力遏阻,美政府卻完全無動於衷,在國會兩院俱佔上風的共和黨,更是大力贊助。李光耀倒底有先見之明。二十年前,新加坡已規定大眾媒體必須發行股票,任何持股人的持股量不得超過某一媒體總股量百分之十(我記得好像是百分之七)。一家報社想變為大財團嗎?難了。
盟國醜行的見證
上面所說演變的三個階段,以第一階段歷程最久,也最苦。久,因為它自民初起,至對日抗戰勝利好幾年之後才終結。苦,因為它經歷了戰時艱辛無比的時期。今天沒有時間來敘述整個階段的歷程。我要說的是,這個階段的報紙是民國幾十年歷史的見證。在抗戰的最後兩年,更是同盟國幾項醜惡行為的見證。是那幾項呢?在我腦海中磨滅不去的,是美英蘇簽訂雅爾達密約出賣中國,是美國國務院內位居要津的幾名共諜千方百計的顛覆我們政府,是美國將領史蒂威爾在華驕狂妄為並公然製造第三勢力,是美國的親共分子干預中國內政,強力導演一幕國共雙方在重慶談判組織聯合政府的悲劇,是英、法、荷企圖重新保有其在遠東的殖民地而在我們國境內進行地下工作,是蘇聯在日本敗亡的前三天突然對日宣戰,乘機掠奪東北資產並拒絕國軍進入東北接管等等無恥行徑,不幸的是,每一樁醜行都擊中我們的要害。
我要提的另一件事是,中共建黨以來的第一份日報新華日報,是在民國二十七年春在漢口問世的。不過,與其說它是報,還不如稱它為黨傳單,更為適切。它日出一大張,四版沒有一段真正的新聞,也沒有一幅商業廣告,密密麻麻全是早期中共首領王明(陳紹禹)、高崗、張國燾(後投效政府)等人的論文。周恩來很少發表論文,毛澤東的言論則還未一見,至於共黨創始人陳獨秀,已經被整,埋名隱姓,租一間兩層樓樓下貼近廚房的小屋獨居。樓上的租客就是包括我在內的三名中央社職員。每天進進出出,必經後面廚房小門,我們時見一位著灰布長衫、滿臉病容的瘦瘦中年人,坐在矮竹椅上輕搧小炭爐燒水、煮飯。我們有時點頭打招呼,從未交談,倘非一年之後聽圈中前輩談起,怎也料不到他就是民初在上海辦「新青年」雜誌,與胡適齊名的學者陳獨秀。
幾個月後,漢口就被日寇攻佔,新華日報遷重慶出版,大概是在抗戰勝利以後的內戰期間自動結束。此後大陸再沒有新華日報,比新華日報幾乎同時創辦的新華社則日漸擴展,成為今日中共政權的喉舌,而人民日報和解放軍報,則分別為黨與軍的機關報。
與人有仇,勸人辦報?
台灣報業進入企業化階段,是在政府遷台七年後,工業起步的時期。報紙和通訊社的最大不同,是報紙永遠跟著經濟興衰而興衰,通訊社因為沒有分文廣告收入,又不能時時向訂戶 — 報館 — 調高訂價,所以經濟衰退之時,它與報紙是難兄難弟,經濟好轉之時,它卻得不到絲毫實益。民國四十七年起,大陸正展開一波波永無止境的革命運動,台灣政局卻非常穩定,治安之佳,為歸僑與友邦人士所樂道,同時農業成果豐,工商、外銷、地產等業欣欣向榮,於是報業的廣告收入大增,尤其是分類廣告收入特別可觀。在此種有利的形勢下,各報自然可以邁開大步,向企業化的階段前進了。等到戒嚴法取消,報禁解除,新的報刊立即發刊,原有報刊大增篇幅,報社儲備已久的人力物力,已足以廣派人員駐留國外,購置最新資訊傳遞設備,辦海外版,組成連線報導,其依賴通訊社的程度,自然就大減了。
三十年來,台灣如是,香港、新加坡、泰國的中文報業亦如是。可是,通訊社的處境就不一樣了。在二次大戰後美國戰時工業轉為民用工業、經濟力量逐年膨脹的時候,美國大通訊社之一的國際社卻維持不下去,而於一九五七年被合眾社歸併了。合眾社本身又怎樣呢?他在七十年代後期,就一再轉出準備出讓的風聲了。今天在台北的報紙上,還能夠每日尋出二則三則的合眾社電訊嗎?
台灣報業近入企業化之前,確是苦撐了好幾年,不過沒有一家倒了下去。當時圈內有一句嘆苦經的話:「與人有仇,勸人辦報」,意思是你如果有仇家,可以勸他去辦報,等他辦到焦頭爛額的時候,你的仇就不報而自報了。那曉得這句話只兌現了一半,焦頭爛額是焦頭爛額,但辦到後來,反而大賺其錢,你唯有望天長嘆,此生無法報仇了。
從企業化進入現在的財團化階段,只是順理成章之事。不過,有的報紙成為財團之後,會拿出一部份財富回饋社會與報社員工,有的會替文人設想,大幅提高投稿人的稿酬。
工作與死亡劃不上等號
今年二月間,亞洲新聞界在香港開了一個「亞洲媒體論壇」,會中有人提出數字,說十年來全球遭殺害的記者共九一二人,其中亞洲所佔的二四〇人,以菲律賓的五二人居第一位。一些與會者於是認為新聞行業危險,隨時可以喪命。
任何行業都有危險,新聞行業自非例外,但如果說幹新聞行業的人會隨時喪命,未免是危言聳聽。
最危險的時候,莫若天災與大規模戰爭的時期了。南京淪陷才兩星期,被日軍殘殺的中國百姓就達三十萬人,等於每五個市民中,有兩個死在侵略者的武士刀、刺刀、和小口徑子彈下。如果老百姓都是如此,記者不是死得更容易嗎?事實不然,要說明這一點,最好是舉出事實與數字。
一九五○年至五四年韓戰期間,記者死傷人數最多,大約是二十幾人。記得一九四八年春我被派駐漢城的時候,南韓還未獨立。仍歸美軍管治。所以各國記者,連同短期間訪問的在內,必須先到東京向盟軍總部登記,取得戰地記者身分後,才能赴韓。到了漢城,一律住入美軍校級軍官宿舍,三餐規定在軍官餐廳的一張特定長方形餐桌上,私有車輛須掛軍方車牌,自己不會駕駛的話,要由美軍代僱司機,每月工資有一定的數額,總之,樣樣都要遵照美軍方條例,否則即使有辦法進入南韓,也很難展開工作。當時常駐南韓的外籍記者只有五人,四名是美國人,我是唯一的中國記者。我在韓戰發生前八個月離開韓境,常駐的外籍記者就剩下四人。五○年六月韓戰發生後才三個月,那四位同業竟死了三人:美聯社記者獨駕吉普車向前線進發,中途即告失蹤,不但屍首無著,連掛在他頸上和兩腕上的戰地記者身分牌,都沒有人撿到。國際社記者墜機,喪身大海;合眾社記者中毒暴斃。只有紐約時報記者安然無恙。
越戰時間越久,但記者死傷人數反而較少。五年前的波斯灣沙漠戰速戰速決,美軍從等於不設防的伊拉克西部迂迴進兵,事前根本不讓新聞界知道,所以記者未死一人,只有三名西方記者,自行駕車闖入防禦力最強的伊拉克南部而被俘,不久也就獲釋。
我們對日作戰八年,只有中央社和大公報曾派記者到太平洋戰區及歐洲戰場實地採訪。中央社共派了七人,大公報派了兩人。他們不但累月經年過軍中生活,有的還揹著卡賓槍隨兩棲部隊登上戰況特別慘烈的塞班、硫磺、沖繩等島,與盟軍士兵一起衝鋒陷陣。有的隨艦參加海戰,有的坐上重型轟炸機越過怒海,飛臨東京橫濱等日本本土進行地毯式的轟炸,有的隨軍深入叢林、翻山越嶺、打通了雷多公路。他們個個九死一生,卻都安全歸來。
殉職的記者當然有。中央社死了三人,其中兩人是分別在南京社址與重慶社址被炸毀的時候喪生的,一人是在火車內意外受傷致死的。還有天津分社主任被共軍俘虜後迄今下落不明,但那是抗戰結束三年後之事了。
再看今年國際報章出版人協會的報告:一九五五年全球共有五十名新聞從業員被謀殺,平均下來,每三個多國家才有一人。我相信這些人多半是被毒梟和軍火走私集團殺害的。幹我們這一行的,全球總有幾十萬人,五十人死於非命,在比例上算得什麼?生死無常,純憑運氣。新聞工作不能與死亡劃上等號。讀新聞學的同學,將來盡可安心當記者,唯一考量是自己有沒有起碼的本錢。能受苦忍饑挨渴,不怕酷熱嚴寒,不怕日夜顛倒工作,不怕連續工作十二至十六小時,不怕在嘈雜的聲浪下提筆疾書,不怕香菸雪茄氣味,不怕別人身上發出的汗臭、腳臭、或刺鼻的香水氣味,能夠走八公里十公里的路,能夠半月一月不洗臉等等,都是當記者的起碼本錢,基本的條件。至於站著靠在牆上就能呼呼入睡,像中央社的戰地記者宋德和,能夠泡在污水沒胸的戰壕裡幾個小時,像中央社的另一戰地記者曾恩波,則是得天獨厚,不是人人能夠做得到了。
蕭同茲先生主持下的第一代中央社
黨色彩最淺而成就最大的黨機構
今年初,立法院通過中央社改制案,把公司體制的一間全國性通訊社改為名副其實的國家通訊社。這真是中國新聞界的一大喜訊。
中央社創於民國十三年四月一日,原是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的一個新聞發佈單位,故真正以現代化通訊社的形象面世,是在二十一年五月,由蕭同茲先生首任社長的時候,我稱它為第一代的中央社。
蕭先生當了十八年社長後,才交棒給曾虛白先生,改任中央社管理委員會的首任主任委員,主持社務歷三十二年才退休,畢生精力,盡瘁於此。關於他的氣量、風度、愛才、謙和、淡泊、寬厚、誠信、尊重下屬、提拔後進等等,在他生時與死後,都為人津津樂道,散見於海外報刊的文字記載,也有好幾十篇,見於國內報刊,更不計其數了。
從他就任社長的第一天起,蕭先生就給中央社訂下三個原則:一、成為專業性的新聞機構,獨立經營;二、發佈新聞、不受干預;三、用人唯才,由社遴選。這三項原則獲得黨部的完全同意後,才能使他一展抱負,創出一番宏偉的新聞事業。
第一代的中央社完全是黨的機構,還未改為公司體制,蕭先生本人也曾兩屆當選為黨的中央委員,其中一屆且當選為常務委員,可是他主持下的中央社,既見不到黨的色彩,也聞不出黨的氣味。它不設門禁,在抗戰期間,一棟四層樓的社址,裡面沒有一間會客室,來賓只要認得路,盡可不通報,逕入各個部門,跟要訪的人會談。社裡從不懸掛黨旗,主導編輯方針的總編輯陳博生先生與黨毫無淵源,決定中英文新聞稿發佈權的四個部門主任,有三個不是黨員。戰時派駐美、英、蘇的三名特派員,全非黨員。勝利後派往五大洲各地的人員,只有一位是國民黨黨員。初入社的人員在人事登記表上,只填姓名、籍貫、年歲、學歷、經歷、住址六個項目,表上沒有是否黨員或何時入黨這一欄。工作了十年二十年,不會有人去邀他入黨。十八年如一日,出過亂子嗎?沒有!有潛伏的異黨分子嗎?沒有。中共席捲大陸時,未及撤出或無法撤出的中央社人員,沒有一人投共,可資證明。一個人是否忠於職守,忠於國家,同他是否具有黨籍,並無關連。蕭先生顯然深懂人性,所以第一代的中央社這個黨機構,才有這樣的特點。這是外界人士所不知道的,也是從來沒有人想到的。
我印象最深的中央社另一個特點,是社長從不用私人,總編輯以及全社七個部門的主管也不用私人。在抗戰後期,中央社人手不足的壓力愈來愈大。辦通訊社之成功與否,取決於transmission(傳送)一字。中央社每天發中文稿一萬五千至二萬五千字,英文稿六千至七千字,一條收進來的電文,要在生產線上經過七道手續才能送到當地報館與外地單位,一條發出去的英文廣播,也要經過三道或五道手續,道道都靠人力,而且終日二十四小時不停,等於要把人力再乘三倍,試問需要多少員工,才能完成這項表面看來至為簡單的傳送工作呢?那時連抄收英文電訊的自動收報機(teletype)都未問世,至於自動複印機,FAX傳真、電腦、衛星傳播、E-Mail等,就更是作夢都料不到了。因此,一條新聞的完成,不但需要大量人力、時間也比今天慢好多倍。既然需用大量人力,主管人物正可隨便任用親友,可是中央社嚴守用人唯才原則,終年不斷招考新人,考試不及格,縱有唬人資歷,亦是徒然。
第一代的中央社,社齡幼,職員更年輕。在南京、漢口、重慶的那十年期間,外面的人走進去一看,間間辦公室裡盡是一個比一個年輕的小伙子。他們都是剛踏出校門或離校不到五年的青年,朝氣勃勃,幹勁十足。因為如此,第一代的中央社才能夠歷盡滄桑,度過建社、南京撤退、在渝八年抗戰、勝利復員、南京再撤退、播遷台北等艱苦。也因為如此,才能在那十八年裡,創出中國新聞上最輝煌的成就。
我也不會忘記蕭先生時期的許許多多中央社功臣,可惜大多數作古,今天健存海內外的,恐怕沒有幾人。令人欽仰,現居紐約的英文部門元老湯德臣先生終生為社服務,由他訓練培養出來的中央社基幹,至少有幾十位。現今留在台灣而仍然在新聞圈裡工作的中央社舊人,應是潘煥昆先生與葉明勳先生。兩位一離大學,就入社工作,憑能力步步上升,是地地道道科班出身的新聞從業員。潘由中央日報社長調為中央社的第六任社長,在前後七年任期中,將全社作業改為電腦化,使中央社在新聞傳遞技術方面,能與世界各大通訊社有同一的水平。葉在台灣光復之時,就到台北建立分社,辦事能力之強,處事之周密,無人可及,例如在極短時間內,能夠替幾百名撤至台灣的同仁安排住所及工作地點,如果不是他,中央社播遷台北後,必然遭遇層層難題,絕不可能恢復得那麼快,他與蕭社長同進退,離社後立即應聘為台北中華日報社長。今天想知道台灣光復以來的政、經、教、社會發展與變革,他就是一部活的歷史。
記得第四任社長魏景蒙先生向朋友說過一句知心話:「中央社工作是professional的(專業化的),社長應該由中央社出身的人來當,才能做得好。」魏出身中宣部國際宣傳處,因此等他任職六年退休之後,中央社的第五與第六任的正副社長,又由出身中央社的專業人士來當了。
第一代中央社的貢獻,有目共睹,無形的貢獻,就很少人知道了,有一提的必要。
第一是:打破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中文新聞稿的反常現象。
第二是:抗戰後期中國人民及前方將士能夠繼續保持抗敵鬥志,淪陷區與自由區同胞之間能夠繼續心心相繫,其因素之一,就是得力於中央社逐日的正確國情報導。
第三是:中央社培養的人才,戰後流散美、歐、東南亞,在當地傳媒界佔居重要位置,大大提高了僑報的專業水平,也給僑界報人示範了新聞從業員應有的道德水準。
蕭同茲先生棄世已二十三年。他的生辰是陰曆九月十八日,昨天是他一〇一歲的冥誕。我這一節,就算是為了追念這位不朽的新聞界前輩而作。
第一是:打破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中文新聞稿的反常現象。
第二是:抗戰後期中國人民及前方將士能夠繼續保持抗敵鬥志,淪陷區與自由區同胞之間能夠繼續心心相繫,其因素之一,就是得力於中央社逐日的正確國情報導。
第三是:中央社培養的人才,戰後流散美、歐、東南亞,在當地傳媒界佔居重要位置,大大提高了僑報的專業水平,也給僑界報人示範了新聞從業員應有的道德水準。
蕭同茲先生棄世已二十三年。他的生辰是陰曆九月十八日,昨天是他一〇一歲的冥誕。我這一節,就算是為了追念這位不朽的新聞界前輩而作。
基金會於1998年舉辦「蕭同茲先生逝世廿五週年紀念會」,基金會創辦人葉明勳先生邀請海外傳媒學者王勣先生返台,以「漫談新聞媒體今昔」為主題演講。該講稿於1999年由台北市復旦校友會收錄於「復旦通訊」,原文如下:
今年十一月十一日是蕭同茲先生逝世廿五周年紀念日。蕭先生早年參加中國國民黨,從事革命。卅九歲時應黨的要求,出長中國第一家通訊社 — 中央通訊社,從此一生獻身中國新聞事業。他接受任命之初,提出三個要求:第一,中央社應從中國國民黨中央獨立出來;第二,在不違反國法和黨紀下應有處理新聞的自由;第三,用人唯才,應由中央社自行決定。換言之,此三要求,前二者在爭取新聞獨立與新聞自由,後者在使中央社成為肥沃新聞園地,凡有耕耘能力者皆可參與,不必限於是否中國國民黨黨員。此三要求在今日不足為奇,但在六十六年前,國民黨北伐方告成功,中國仍處在軍政時期,新聞事業尚甚幼稚之時,有此要求乃是他的真知灼見和遠大目光。他的開放政策使筆者雖非國民黨黨員,而憑考試即成為中央社的一員。
不教訓讀者,不替讀者作判斷
蕭先生不但把握新聞事業原則,對細節如新聞寫作也有寶貴意見。一九五九年,他在一次對新聞系同學的講話中說道,一篇好的報導必然尊重讀者而不教訓讀者,不代替讀者作判斷,不隨意用形容詞。他在差不多四十年前所說的這句話,今日仍然是職業新聞工作人員的金科玉律,尤其他的「不教訓讀者,不代替讀者作判斷」,我們新聞從業員須時時銘記在心頭。
蕭先生謝世已四分之一世紀。時過境遷,新聞事業已發生了什麼變化?常言時代在進步,大致上確實如此,但亦非一律如此。比如,我們現在來台北,坐的是波音七四七 — 四百巨無霸客機,要比以前螺旋槳飛機進步多多。下機的中正機場又比以前作為國際機場的松山機場先進。但由中正機場到台北市區要數十分鐘的路程,遇到塞車所費更多,就不比以前由松山機場至台北市區方便。所以,在時間上,現在不比以前進步。
進步是有代價的,也可說是有副作用的,今日的大哥大遠比裝在家裡的電話機進步。但用家中電話談話,無論如何高聲,聲浪所及只在家裡,大哥大隨身而行,人到哪裡它到哪裡。在馬路上,在餐廳裡,在醫院中,和一切公共場所,都會干擾到別人。這種進步的副作用,在各行各業中都有,新聞事業也無例外。
七、八十年前,新聞電訊由甲地拍發到乙地但靠毛斯電碼(Morse Code)(註:今日多譯做「摩斯電碼),此處忠於原作故不做更動)。毛斯是美國發明人山姆‧毛斯(Samuel Morse)的名字。他於一八一年去英國修習美術,乘輪船到倫敦後寫信給母親說:「但望你早日知道我已安抵倫敦。但我們相距三千哩,想你要四個星期後才能收到此訊。」這家書勝萬金的心情使他備感縮短時空的重要。
毛斯原是畫家,早對電力發生興趣。他四十四歲時由歐返美,在船上認識一位英國朋友,談起歐洲當時正在試驗電磁功能的事,使他興起利用電力傳遞訊息的念頭,回美後經過多年研究和試驗,終於發展成功一個系統,給每個英文字母一組訊號,如A為一短訊和一長訊(‧—),B為一長訊和三短訊(—‧‧‧),C為三短訊(‧‧‧),如此廿六個英文字母各有一組訊號;並且亦給予阿拉伯數字由零到九各有一組訊號。後來,美國國會同意撥款三萬美元,助他架設,一條由華盛頓至巴的摩爾(Baltmore)的電線。一八四四年五月,相距數十哩的兩地終於通了第一封電報。
電訊雖通,但速度頗慢。發報員如發一個由五個字母組成的英文字即須按鍵十餘廿次,一封數十字的電報是如何的費時,就不難想像了。
那時在外國,記者遇到大新聞均爭先恐後要將新聞稿先送交發報員,因第一封被發出的電報要比以後被發出者快到許多。為此,記者多怨聲載道。電報局遂和記者議定,每替先到記者發出其新聞電的第一段後,即為次一記者拍發他的新聞電第一段,如此輪流下去,每位記者新聞電的第一段均可較早到達報社。
記者為因應這種安排,便都在新聞電的第一段中把重要新聞報導出來,這就是新聞報導的第一段應有「五何」(五個W),即何事(What)、何人(Who)、何地(Where)、何時(When),和何故(Why)的起源。為了省時兼省錢,那時記者拍發電訊時都將英文冠詞,如the, a等,以及前置詞如to, with, on 等省略,電稿到了報社再由編輯為其補上。
一八七六年,電報發明卅二年後,電話問世。人類的通訊進入新紀元。再過五十二年又有電傳打字(Teleprinter),新聞電訊傳遞速度大增。到了電視、傳真和電腦相繼引入後,新聞訊息傳遞進入了當今的電子時代。電子媒體每日廿四小時都在營運,範圍遍及全球。新聞隨到隨發,已無截稿時間可言,此對一向有截稿時間的文字媒體構成重大威脅。美國全國報紙總銷數因此開始滑落。一九七八年的總銷數為六千二百八十二萬六千份,到一九九六年跌到五千七百餘萬份。九年中減少五百八十餘萬份。
美國報紙為圖生存都走上革新的道路。在新聞報導方面,有改以詳盡為主者,有改以簡短精要為主者。以詳盡為主者旨在以報紙之長補電視之短,凡無時間性的新聞每用特寫手法來處理,如說故事般寫出新聞,以引人入勝。以精簡為主者,在使讀者閱報時如看電視新聞一般。《紐約時報》和《華爾街報》都已採用彩色印刷。《紐約時報》每日除國內外新聞、地方新聞、工商財經新聞、體育新聞,與藝文新聞數個版外,由周二至周日每月都有不同的特刊,如科學、飲食、家庭、電腦、汽車、時裝、房地產、周末娛樂、旅遊等,儼然是一新聞雜誌。
新聞媒體經營的理念隨時代改變
新聞媒體經營的理念亦起變化。以往抱著服務社會的理想。現在競爭激烈,要爭取讀者,要爭取廣告,比較趨於經濟導向。以前是生產引導消費,現則是消費帶領生產。報紙被視為消費品,讀者被看作消費人。
不論千變萬變,新聞媒體經營者有一套基本原則是不變的,即新聞報導應客觀和正確。激烈競爭的結果使這一原則在執行時會有照顧不周的情況,但凡能堅持此一原則者仍會受到廣泛讚揚。
最近有一例子。《美國新聞周刊》(Newsweek)記者衣司可夫(Michael Isifoff)風聞美國總統柯林頓緋聞已久。他花了一年時間收集資料,終於知道緋聞之主角是白宮實習生陸文斯基(Monica Lewinsky),但一直無法親訪其人。今年一月廿四日,他聽到陸女和親密女友杜麗普(Linda Tripp)的電話錄音,其中談及陸女和柯林頓的艷事。他真如得到了鐵證,甚思據以撰發新聞。《新聞周刊》總編輯史密斯(Richard M. Smith)考慮再三,認為仍有一、二疑點有待澄清。第一,錄音中對於柯林頓曾否涉及妨害司法嫌疑一節(此為最嚴重罪狀)不甚清楚;第二,《新聞周刊》記者尚未訪晤緋聞女角。《新聞周刊》認為,一旦公布陸女姓名與相關新聞,將影響其終生命運,必須先對其本人親加了解,也應對其他有關人物的動機有所知道。
截稿時間已到,《新聞周刊》為慎重起見,決定暫行擱置此聞,以便再進行查證。不料次日中午ABC廣播電台搶先一步,將訊息發表。《新聞周刊》因慎重而被人捷足先登。這種慎重的態度後來得到專業人士的極大讚揚,指《新聞周刊》發揮了新聞道德的崇高水準,雖失一城卻贏全局。但也反映了新聞媒體的艱難處境,一方面要分秒必爭,另一方面則要確保新聞的正確。
以柯林頓緋聞為例,也有新聞媒體在激烈競爭與爭取讀者的雙重壓力下,未能堅守高品質的水準,因此出現了一些過於誇張的報導,甚至無中生有的報導。「新聞美德計畫」(Project For Excellence In Journalism)主持人羅森泰(Tomrossentiel)說:「記者已將一向遵守的報導守則拋諸腦後。」哈佛大學新聞學院尼門基金會(Nieman Foundation)會長柯瓦區(Bill Kovach)說:「記者過去對自己不知的事必都先加查證,現在競爭激烈,已不再如此了。」
本世紀初葉,美國報紙百分之九十八是獨立經營的,分屬若干家族所擁有。許多家族以辦報為榮,往往在營利中提出巨款來充實報紙,不惜破費聘請有能力、有品德者參加報紙工作,而使報紙愈辦愈好。但因美國遺產稅高達百分之七十,第一代報人謝世後,子女常因無法支付巨額遺產稅,而不得不將報紙出售。因此,現在每五家報紙僅一家仍由原家族經營,其餘都被報業集團或大企業所收購。一九九三年統計,全美報業集團已有廿個;最大的湯姆遜報業集團(Thomsom Newspapers)擁有一百廿家報紙,其次格尼特集團(Gannet Co. Inc.)擁有八十一家。以銷路數量而言,格尼特集團有五百餘萬份,居第一位;湯姆遜報業只有二百一十萬份,居第六位。
不僅報業集團在不斷收購,即一向與新聞媒體無涉的大企業亦來收購新聞媒體。如以經營狄斯奈樂園(註:即迪士尼樂園,此處為忠於原作故不加以更動)起家的狄斯奈公司已購去ABC電視;西屋公司(Westing House)購去了CBS電視;奇異公司(General Electric)購去了NBC電視等。
新聞媒體被大企業收購後,乃在服務公眾之任務外加重了盈利一因素。尼門基金會前會長湯姆生(James C. Thomson)說:「現在的新聞媒體都有一種矛盾的雙重性格:記者編輯以發掘真理為要務,資方則以賺錢為目的。」
憂者認為大企業利益範圍廣泛,一旦有不利該企業的新聞發生,該企業屬下媒體的報導將受影響。亦有認為媒體被報業集團或大企業所收購是有益的,蓋因報業集團與大企業資金雄厚,有利媒體經營。 新聞工作人員待遇偏低亦影響媒體素質。以一向被視為待遇較高的美國而言,只有在大都會地區的報紙與電視台工作人員薪資較高。一九九○年,一位有七年經驗的記者,在《紐約時報》工作年薪可達六萬美元,而一般中等規模報紙的記者與編輯年薪不過三萬五千元。地方小型媒體編採的待遇更低。
一九八九年贏得普立茲新聞獎的北卡州《華盛頓每日新聞》(Washington Daily News)記者格萊(Betty Gary)年薪僅一萬五千美元。雖然如此,記者多知潔身自愛,鮮有利用職權謀取份外收入的情事。
中國大陸新聞工作人員待遇普遍微薄。因此,當出現了所謂「有償新聞」現象,即記者寫稿要有「紅包」,紅包越大,當然新聞公正性就越弱,儘管有關單位禁止「有償新聞」早已三令五申,不過總是雷聲大、雨點小。因此,今年有人在《北京日報》提出批評說:「新聞的權威性正是建築在公正性、真實性的基礎上。人們要求社會的公正,是把輿論公正與執法公正放在首要位置上。媒體工作人員,由於工作要求較高,可以有較高的收入。但應拿在明處,由媒體自身論功行賞,而不可將屬於公眾的媒體作為個人交換的籌碼,私下接受採訪對象的紅包。」
「從有償新聞」到「有償無新聞」
記者有紅包可拿不但使媒體信用破產,附帶也製造了勒索威脅的情事。有人會冒充記者向有問題的人勒索,也會有記者以索取紅包來換取有問題人物新聞之不被曝光,因此「有償新聞」更發展成「有償無新聞」問題。
另有一種可稱為「另類的有償新聞」。美國有一家華文報每天都有一版專載用新聞體裁撰寫的廣告稿。不當心閱讀的讀者,看了那一版,會以為所載是該報記者撰寫的報導。台北報紙也偶有以新聞體裁撰寫的廣告稿。有一次看到了一家報紙的新聞版一條新聞,標題是「黃義交與何麗玲公開露面」,數百字的文稿卻原來是為一個出版物作廣告。
新聞工作人員為確保本人及其所屬媒體的可信度,對於涉及金錢的事務必須十分謹慎。五月間紐約報紙刊出一則引人注意的新聞,大意是有一種治癌藥物試用於老鼠,效果甚佳,不久將試用於人體,如果成功,癌症可望絕跡云云。新聞發表後,出版商大感興趣,聯絡到撰寫此訊的二位記者,出價一百萬美元要他們撰寫一書,詳陳此事。其中一位記者,《紐約時報》柯拉達(Gina Kolata)和報社編輯商量後決予婉拒。她解釋說:如果寫書會使讀者懷疑她作為新聞從業員的公信力,她即不能寫。另一位記者,《新聞日報》(News Day)科學記者柯克(Robert Cooke)告訴了報社他的寫書計畫,報社編輯主任史萊德(Howard Schneider)說,寫書和撰寫新聞報導,如有利益衝突,只能擇一而為,不能雙管齊下。
另類與逆向有償新聞
學者對於新聞媒體應如何對待記者寫書問題,看法不一。哥倫比亞大學新聞學院院長谷斯汀(Tomgoldstein)說:「如果記者一律禁止寫書,則將找不到能採能寫的好記者。」但《公共事務報》(Public Affairs Press)發行人奧斯諾斯(Peter Osnos)說:「記者撰寫一聞,廿四小時後就有人以高價請其寫書,這種新聞有問題。」
除了「有償新聞」與「另類有償新聞」外,尚有一種反其道而行的有償新聞,或可稱為「逆向的有償新聞」。記者拿了新聞對象的紅包後所寫新聞曰「有償新聞」。記者有時為取得新聞而以金錢酬勞新聞對象則可謂「逆向的有償新聞」。「有價新聞」(註:依照文意,此處所指應為「有償新聞」)公認有違新聞道德,「逆向有償新聞」是否有違新聞道德則有一些爭議。
歐洲國家若干政府官員接受記者訪問曾有索償情事。英國小報許多獨家新聞常是購買得到的,網球明星、足球明星對記者訪談都有金錢代價。在莫斯科,訪問執法官員時價四百美元。要訪問死囚先要給獄吏一千美元。到列寧墳墓內拍照可高達五千美元。
美國情形較有不同。記者一般訪問多無金錢代價。但CBS電視對尼克森總統所作一次九十分鐘訪問,花了五十萬美元。《洛杉磯時報》為取得法庭秘密文件,曾花錢收買,受到外界批評後才禁止以錢易聞。電視台各種內幕新聞的取得多有金錢交易,在超級市場發售的小型報《星報》(Star)一九九三年花了十五萬美元換取佛羅爾(Cennifer Flow-Ers)提供她和當時擔任州長的柯林頓的緋聞。
反對以金錢酬勞新聞對象者認為,受訪人會為金錢而誇大其詞,其或說謊,但新聞價值盡失。也有認為酬勞新聞對象無甚不妥,《紐約時報》記者泰爾里(John Tierney)說,他訪問一名街頭流浪漢,言明不能給錢,但可請他吃飯。他們到了餐廳,流浪漢說:「我現在不餓,還是把錢給我,以後自己去食。」泰爾里給他十元。他事後想,請他吃飯要卅元,給他錢不過十元而已,怎能說請吃飯比給現金更合新聞道德?
有謂,社會訊息原是可以買賣的商品,媒體售賣訊息牟利,那麼提供新聞的人為何不可分享媒體的利潤?不過,絕大多數新聞工作者仍反對以金錢酬勞新聞人物。一項對新聞從業員的調查顯示,只有百分之十七的從業員主張可以酬勞新聞對象。對一般人的調查顯示,三分之一認為酬勞新聞對象無礙新聞道德。
出錢購買新聞,如果尚有容忍餘地,製造新聞則絕不許可。《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女記者庫克(Janet Cooke)撰寫一則八歲兒童吸毒的報導特稿,妙筆生花,得到了普立茲新聞獎,後被發現純屬虛構,遭到革職。電視台派記者做未成年人飲酒問題節目,記者未遇飲酒的未成年人,便去買了兩箱啤酒給六位少年飲用,拍下影片,後被識破,不但被革職,且因觸犯禁止少年飲酒條例入獄。
記者固不可製造新聞,但可否埋名隱姓偽裝身分去採訪,《華盛頓郵報》記者欲採訪監獄內情,徵得編輯同意,化裝成犯人,入獄與囚犯共同生活,出獄後寫了八篇報導,揭發獄中內幕。編者後來承認決定錯誤。他說,新聞媒體的職責是在批評與揭發各種謊言與詭計,記者本身即不應用欺騙手段採訪新聞。不過,事實上若干新聞媒體,尤其是電視,至今仍未放棄此種手段。
新聞記者與新聞對象之間應有良好的職業關係。此種關係如發展為私人關係,則有可能發生新聞利益與友情利益起衝突之情事。美國CBS新聞記者麥德(Roger Mudd)和甘迺迪家族有良好的私人關係。當甘家老三愛德華‧甘迺迪參議員宣布爭取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提名後,CBS派麥德去做一次專訪。麥德在訪問節目中向甘迺迪議員提出一連串十分尖銳的問題,使甘迺迪每每答非所問,前言不對後語。此節目播放後轟動政壇,都認為是甘迺迪後來未被提名的一個因素。麥德和甘家的友誼此後便煙消雲散。
記者與新聞對象間的良好職業性關係,端在記者應有尊重與同情新聞人物之心。記者常會於採訪時造成新聞人物的難堪,而卻不自知。CBS記者克萊爾(George Crile)被控誹謗越戰美軍總司令威斯摩南(Gen. William Westmoreland)將軍,庭訊後步出法庭被大批記者和電視攝影人員包圍起來。他事後大為感嘆說:「記者如此瘋狂圍攏過來,真如一群毒蛇猛獸。令人驚慌不已。」克萊爾的感受只是一例而已。記者於變成新聞人物後才領教到記者醜惡的一面。今年為柯林頓總統緋聞案被傳出庭作證的白宮秘書小姐,庭訊後出來被記者群圍困,所表現的驚恐狀態,在電視上表露無遺。調查顯示,三分之二民意認為,記者漠不關心受訪人的感受。半數認為,記者濫用憲法所賦予的權利。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明言國會不得制訂任何妨礙言論與新聞自由的法律,使言論與新聞自由得到確實保障。任何牽涉言論與新聞自由的訴訟,只要端出第一修正案都無往不利。
紐約市規定攤販都須申領執照,只有販賣出版物的攤位不必申領。警察如欲取締,就端出第一修正案,指稱販賣出版物就是販賣言論,應享自由。示威抗議者當眾燒毀國旗示憤,亦不得予以干涉,蓋因燒旗也被認為是在行使言論自由權利。此當非通過第一修正案者始料所及。新聞學教授惠特(Robert O. Wyatt)為此作了一次民意調查,發現第一修正案如在今日提出表決,可能將不獲通過。
《紐約時報》今年五月一日在第一版刊出一則訊息如下:「去年十月,海岸防衛隊在波多利哥近海登上伊司卜蘭沙遊艇時,艇上四位古巴人說,他們是出來釣魚的。
「但艇上釣魚工具仍原封不動放在包中。他們說,他們當天由美國邁阿密出海。以他們遊艇的性能,當天無論如何是走不了九百浬的航程。
「防衛隊員心中有疑,囑他們靠岸檢查,終於發現艇上有一暗室,內藏不少軍火,包括二枝威力強大的步槍。其中一人解釋說,武器都是他個人所擁有的,是要用來謀刺(古巴領袖)卡斯楚的,他的同伴並不知情,他們一夥四人便被逮捕控上法庭。
「此事引起聯邦政府廣泛調查,官方說,當局因此查出在美極有勢力的遊說組織古美全國基金會。
「這一組織曾替共和黨和民主黨募款一百餘萬美元,表面上主張採取非暴力手段改變古巴政局。要和自雷根總統起的每位美國總統都保持密切關係。
「基金會創辦人卡諸薩去年病故前是策劃美國對古巴實施強硬政策的幕後人……」全訊直到第四段才觸及重點,但讀者讀完第一段後會想續讀第二段,讀完第二段會想看第三段。這種以引人入勝手法的效果,不是電視新聞所能辦到的。
專欄作家桂琳(Anna Quindlen)廿九年前初入《紐約時報》做記者,首篇報導開頭這樣寫:「炎熱的市鎮。都市的盛夏。」(Hot town. Summer in the City.)編輯先生將稿擲還給她說:「句子欠完整,應該是,這是炎熱的市鎮,這是都市的盛夏。」桂琳不服氣說:「不可這樣改。歌詞的第一句就是這樣的。」編輯先生問:「什麼歌詞!」桂琳答說:「搖滾樂。」編輯顯得不高興,好像說,《紐約時報》不容這種句子見報。
但是,廿幾年後的今天,《紐約時報》已不乏這一類文字的報導。
寫作技巧可變,寫作精神不變
寫作技巧可變,但寫作精神是不變的。記者的寫作精神就在於使新聞內容公平正確。
《媒體研究學報》(Media Studies Journal)最近詢問六位現任或前任報紙發行人及主編關於記者應如何對待公平公正問題。
《聖荷西水星報》主編西波司(Jerry Ceppos)說,記者應靜心傾聽批評,自己應虛心謹慎,必要時不妨考慮將所撰寫新聞先行告知新聞關係人,如有錯誤應予更正。
《洛杉磯時報》前主編柯非(Shelby Coffey Ⅲ)說,記者撰稿遇到有爭議問題時,應設身處地為新聞關係人著想,要將新聞人物要說的話說出來。
《紐約時報》前總編輯佛蘭基(Max Frankel)說,記者寫稿前應提醒自己對新聞關係人公平公正。
《紐約新聞日報》前發行人霍奇(James Hoge)說,編輯和記者要不遺餘力追求公平公正。
《邁阿密先鋒報》發行人勞倫司(Dave Lawrence)說,記者應記著「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句話。不要在報導中作出攻擊。新聞報導可以銳利,可以嚴肅,但不要以為懷有同情心是弱點。
《華盛頓郵報》監察人歐維霍塞(Geneva Over-holser)說,記者不要受網路許多訊息的影響,採訪新聞關係人時,要有自己獨立的判斷,如此才會公平。
聯邦眾議員韓密頓(Lee H. Hamilton)在美國眾議院任職卅四年,接觸眾多記者。他認為美國記者詬病有四:
(一) 報憂不報喜。凡屬貪污等醜聞必大量報導,遇到好人好事則大略而過。
(二) 對國家重要問題報導簡略膚淺。反之,對一些芝麻小事愛大幅報導。
(三) 新聞報導夾叙夾議,常把事實與評論混在一起。新聞記者的責任是報導新聞,不是發表議論。
(四) 對有爭議的問題常出現偏袒一方的報導。
(一) 報憂不報喜。凡屬貪污等醜聞必大量報導,遇到好人好事則大略而過。
(二) 對國家重要問題報導簡略膚淺。反之,對一些芝麻小事愛大幅報導。
(三) 新聞報導夾叙夾議,常把事實與評論混在一起。新聞記者的責任是報導新聞,不是發表議論。
(四) 對有爭議的問題常出現偏袒一方的報導。
韓密頓眾議員的批評雖是針對美國媒體而發,但亦值得所有新聞從業人員的參考。
美國「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年年為全球一百餘國新聞事業新聞自由實況作體檢,提出報告。往年中華民國新聞事業被列入「部分新聞自由」一類,今年五月一日發表的調查報告已將中華民國升入「新聞完全自由國家」行列,顯見國內新聞自由已獲國際公認。這也是新聞從業人員多年奮鬥的成果。新聞從業人員今後不應以此為滿足,應如過去為爭取新聞自由那樣來努力改善新聞品質,使新聞報導達到高水準、正確、公平、公正地步。
(一九九八‧台北)